2月9日,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变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136号文”),明确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此次政策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实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其中,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目前全国集中式光伏和陆上风电入市比例整体已经比较高,大概有七成,行业对未来较全入市也有明确预期。但对于增量项目来说,当前仍能享受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将在三个多月后较全参与市场竞争,这对其影响巨大。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去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主要包括工商业和户用两类。截至2024年底,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3.7亿千瓦,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11%;分布式光伏发电量达3462亿千瓦时,占光伏发电量的41%。
当前,分布式光伏电站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与“全额上网”两种消纳模式。前者电站所发电量优先供应业主使用,余电部分全额上网;“全额上网”模式下电站所发电量按燃煤基准价全部售给电网。在保障性收购的支撑下,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电力系统调节压力,近两年多地分布式光伏消纳空间告急 ,分布式入市的呼声日益高涨。
此次136号文的发布,标志着新能源上网电价较全市场化的开始,将对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实施,新能源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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